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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关于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收尾考试有关通知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6/25 03:01:31 企业法律顾问
福建关于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收尾考试有关通知
福建关于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收尾考试有关通知企业法律顾问
【福建人事考试网-福建关于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收尾考试有关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资委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号)和《关于做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8号)文件精神,现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5年6月13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2015年6月14日(星期日)

  上午 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二、考生注意事项

  1.凡原报名参加2014年度考试并缴费人员,皆可直接参加本次考试。本次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亦不允许已报名人员增加考试科目。

  2.参加本次收尾考试的各级别考生,在本次考试后通过相应级别科目的,可以获得资格证书;未能通过相应级别科目的,其已合格科目,不再有效。

  3.考生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决定自己是否参加本次考试。考生决定放弃本次收尾考试的,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登记确认后,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予以退还报名费。

  三、具体操作流程

  1.确认登记。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应尽快将收尾考试有关事宜向社会发布,并联系2014年本考区已报名考生,确认其是否参加此次收尾考试并做好登记工作。

  2.退费登记。对放弃参加本次收尾考试的考生进行退报名费登记(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帐号)。考生应将本人身份证件和本人银行卡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备注:本人自愿放弃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申请退还报名费。复印材料由本人签字确认后,直接送达或传真至所属考区的人事考试中心。

  3.汇总上报。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落实本考区报考情况后,请于3月20日前将相关数据汇总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核验,于4月10日前予以退款,请考生注意查收相关登记的银行帐户信息。

  4.打印准考证。参加收尾考试的考生,请于2015年6月5日-6月14日在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fjpta)打印准考证

  四、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

考区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省直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

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人才大厦13楼)

0591-87670230

厦门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3楼(人才大院内西侧)

0592-5156229

泉州

泉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B幢417室

0595-22115511

漳州

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漳州市胜利路118号(市政府大院内)十五号楼105室

0596-2056786

莆田

莆田市公务员局考试中心

莆田市政府1号楼156室

0594-2392266

三明

三明市公务员局考试中心

三明物资大厦六楼

0598-8252736

南平

南平市考试中心

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南楼四层

0599-8830672

龙岩

龙岩市公务员局考试中心

龙岩市行政办公中心8楼842室

0597-3293338

宁德

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

宁德市东侨国泰大楼B栋2层

0593-2077115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3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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