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收尾考试有关通知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6/25 03:01:31 企业法律顾问
![福建关于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收尾考试有关通知](/uploads/image/n/4404952-64-2.jpg?t=%E7%A6%8F%E5%BB%BA%E5%85%B3%E4%BA%8E%E4%BC%81%E4%B8%9A%E6%B3%95%E5%BE%8B%E9%A1%BE%E9%97%AE%E8%80%83%E8%AF%95%E6%94%B6%E5%B0%BE%E8%80%83%E8%AF%95%E6%9C%89%E5%85%B3%E9%80%9A%E7%9F%A5)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资委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号)和《关于做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8号)文件精神,现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5年6月13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2015年6月14日(星期日)
上午 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二、考生注意事项
1.凡原报名参加2014年度考试并缴费人员,皆可直接参加本次考试。本次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亦不允许已报名人员增加考试科目。
2.参加本次收尾考试的各级别考生,在本次考试后通过相应级别科目的,可以获得资格证书;未能通过相应级别科目的,其已合格科目,不再有效。
3.考生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决定自己是否参加本次考试。考生决定放弃本次收尾考试的,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登记确认后,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予以退还报名费。
三、具体操作流程
1.确认登记。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应尽快将收尾考试有关事宜向社会发布,并联系2014年本考区已报名考生,确认其是否参加此次收尾考试并做好登记工作。
2.退费登记。对放弃参加本次收尾考试的考生进行退报名费登记(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帐号)。考生应将本人身份证件和本人银行卡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备注:本人自愿放弃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申请退还报名费。复印材料由本人签字确认后,直接送达或传真至所属考区的人事考试中心。
3.汇总上报。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落实本考区报考情况后,请于3月20日前将相关数据汇总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核验,于4月10日前予以退款,请考生注意查收相关登记的银行帐户信息。
4.打印准考证。参加收尾考试的考生,请于2015年6月5日-6月14日在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fjpta)打印准考证。
四、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
考区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省直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
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人才大厦13楼)
0591-87670230
厦门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3楼(人才大院内西侧)
0592-5156229
泉州
泉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B幢417室
0595-22115511
漳州
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漳州市胜利路118号(市政府大院内)十五号楼105室
0596-2056786
莆田
莆田市公务员局考试中心
莆田市政府1号楼156室
0594-2392266
三明
三明市公务员局考试中心
三明物资大厦六楼
0598-8252736
南平
南平市考试中心
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南楼四层
0599-8830672
龙岩
龙岩市公务员局考试中心
龙岩市行政办公中心8楼842室
0597-3293338
宁德
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
宁德市东侨国泰大楼B栋2层
0593-2077115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3月2 日
企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