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的故事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9 08:36:34
包公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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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的故事
早期包拯:
  包拯出身于庐阳一个官宦家庭.二十八岁考上进士.按照宋朝的制度,考中进士就可以当官,但包拯是个孝子,他信守圣人所谓「父母在,不远游」的教诲,直到三十六岁才正式出山,当了知县这样的小官.在知县任上,他断了一个奇案,声名远播.三十八岁升任知州,清明廉洁,受到上司重视和世人称赞,之后,便开始朝廷重臣的政治生涯. 家庭简介 包拯是楚申包胥第三十五代孙(《包拯墓志》《宋史·包拯传》《通志》卷八之五).祖父包士通是平民百姓,读书耕田.父令仪,太平兴国八年进士,官至刑部侍郎,与文彦博的父亲文洎同供职阁中,遂结为世交.所以包拯与文彦博“方业进士,相友甚厚”,后来还结为儿女亲家.父后来致仕返回原籍,赠太保.母宣氏,赠冯翔郡太夫人. 包拯兄弟三人,长兄包莹、二兄包颖均早前去世,只有他一个传支接代.他家境殷实,所以从小受到了良好的传统知识教育和熏陶.
  初入仕途
  宋仁宗天圣五年(公元1027年),包拯二十八岁,考中了进士.朝廷任命他为「大理评事」,大致相当于现在的法院陪审员,级别很低.接着,又任命他为建昌(今江西永修)知县.由于父母年事已高,不愿意随他一起到江西赴任,包拯只好放弃官职,留在家里,侍候父母. 后来,朝廷又委派他到家乡附近的和州(今安徽和县)做官,负责管理税收钱粮,这一回,包拯去赴任了,但是因为实在放心不下留在家中的父母,只坚持了几个月就打道回府了.
  立志做清官
  父母相继去世之后,包拯才离开乡村,前往京城等候授予新的官职.他住在小客栈里,夜晚守灯苦读 包青天
  ,写下了他平生唯一的一首五律:「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鼠雀喜,草尽狐兔愁.史册有遗训,无贻来者羞.」大意是说,做人要光明正大,就像秀挺的木材应该做房屋的栋梁,精炼的钢料决不应去做铁,我应该做一个无愧史书教诲的清官. 景佑三年(1036年),包拯被任命为天长(今安徽天长)知县.在那里,他公正地断了好多积案,博得了清官的好名声.
  拒收端州名砚
  不久,包拯升任端州(今广东省肇庆市)知州.端州出产一种名砚,是朝廷钦定的贡品,和湖笔、徽墨、宣纸一道,并称「文房四宝」中的绝品.以往在端州任职的知州,总要在上贡朝廷的端砚数目之外,再多加几倍,作为贿赂京官的本钱.包拯上任之后,一改陋习,决不多收一块.离任时,就连他平时在公堂上用过的端砚,也造册上交了. 后来,包拯升任,离开端州,他的船在羚羊峡口遇到一阵奇怪的大风雨,他亲自下舱检查,发现船舱里私藏了一块端砚,这是当地百姓悄悄送给他的.包拯一言不发,将那块名贵的端砚丢入江心.民间传说,那里有一个名叫「墨砚沙」的沙洲,就是当年包公掷端砚的遗迹.
  编辑本段以魏徵为师
  皇佑二年(1050年),包拯升任天章馈待制,担任了谏官的职务.一上任,包拯就以唐代著名谏官魏徵为师,精心选定魏徵的三篇奏议,用蝇头小楷抄写了一遍,呈奏宋仁宗,希望皇帝能够从中吸 包拯雕像
  取经验教训. 包拯在做谏官时,对朝政发表许多意见,让皇帝在许多重大的决策中避免了严重的失误.包拯对于自己的这一段经历曾做过十六字的总结:「披肝沥胆,冒犯威严,不知忌讳,不避怨仇」.他将唐朝魏征给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写出来,呈给宋仁宗为座右铭,时刻警惕,以国家大事为重.请求仁宗虚心纳谏,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为主」,偏听偏信,而要爱惜人才,除去苛刻,严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说,不随意大兴土木,如此等等,朝廷多采纳施行.
  反对覃恩
  皇佑二年九月,大涝之后天气放晴,仁宗皇帝认定这是吉兆,除了在京城举行祭祀天地的盛大庆祝外,还下诏大赦天下罪犯,给所有文武百官每人晋升一级.这就是所谓「覃恩」.包拯对此提出异议,对仁宗说,罪犯服刑,那是对他们以往犯下的罪行所给予的惩罚,怎么可以因为洪水退去而减轻对他们的惩罚呢?至于官员晋升,更是要考核他们的政绩.假如这样马马虎虎地随便升迁,对那些确有政绩的官员不是太不公平了吗?这样的话,以后谁还会勤勉地为朝廷出力呢?
  三弹张尧佐
  张尧佐是宋仁宗宠妃张美人的伯父,没有什么才干,却凭借张美人的关系,官运亨通.最初,张尧佐被委任为「三司使」.包拯极力反对,向皇帝谏议说,像张尧佐这样的人,就连小官也没有资格做,更不用说「三司使」这样显赫的大官了.但是,仁宗不但不理会他的谏议,反而又加封张尧佐为节度使.包拯非常痛心,继续上谏,坚持怒责张尧佐,可是仁宗仍然置若罔闻,到了第二年,更加封张尧佐出任宣徽南院使.包拯第三次向皇帝进谏,痛加陈词,甚至在朝廷上跟皇帝当面辩论起来,终于迫使皇帝罢了张尧佐的官.
  参倒张方平
  「三司使」张方平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假公济私.有一次,东京城一个名叫刘保衡的商人,开了一间酒坊,经营不善,欠下官府的小麦,折合现钱一百多万贯,他一时拿不出,张方平下令刘保衡变卖家产抵偿欠债,同时,又趁人之危,用极低的价格买下了刘保衡的家产.包拯获悉之后,大为震怒,认为张方平作为朝廷命官,却利用职权,巧取豪夺,罪不容恕,于是上书皇帝,参了张方平一本.张方平因此被罢了官.
  抨击宋祁
  宋祁是名诗人,但是文人无行.他在四川当官时,生活奢糜.每顿饭,必须不少于三十六味菜,其中有十二味荤菜,十二味素菜和十二味半荤半素的菜.他还养着三十二名侍女,分别为他摇扇、捶背、敲脚.在他下榻的床边,每夜都有一名丫环通宵守候,照顾他的随时需要.宋祁又十分好色,稍有姿色的良家少女一旦被他看上,他必定千方百计地将她纳为小妾.他道德败坏,丑闻很多,却屡屡受到朝廷的重用.包拯对此 包拯画像
  非常不满,多次向皇帝上书,对宋祁的丑行大加抨击,终于罢了宋祁的官.
  严惩张可久
  淮南转运使张可久,利用职权,贩卖私盐一万多斤,在宋代是一项很严重的罪行.案情揭发后,张可久被送交大理寺审理.按法例,贩卖私盐的罪行轻重,是依照查获私盐的数量来定刑的.数量越多定罪越重.张可久非常狡猾,每次贩卖私盐,数量虽多,但是转手迅速,从来不留仓储,被查获的数量并不多.大理寺在判刑时,也无计可施.包拯主张不能过分拘泥成法,要严判张可久.他说,张可久身为转运使,竟然目无法纪,公然贩卖私盐,这种罪行不能等同于一般老百姓,必须重判.在他的建议下,张可久受到严厉惩罚,被流放到边远的荒蛮之地去了.
  力参任弁
  任弁在担任汾州知州时,利用职权,公器私用,役使一百多名兵士为他做私家工作.有的,为他织造驼毛缎匹;有的,为他做各种私人杂务.他的罪行被揭发时,占用的工役达二万三千六百多个,折合细绢一千六百余匹.根据宋朝的法律,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罪行,不仅要做出赔偿,罚铜十斤,还要充军到三千里外的边疆去. 宋仁宗体恤任弁对朝廷有功,御笔一挥,免去了他发配充军三千里外的刑罚.包拯上书据理力争,他说,作为知州这样的大官,知法犯法,不能随便减轻对他的惩罚.皇帝不得不收回了成命.
  七斗王逵
  王逵是出名的绘吏.他在出任地方官时,横行不法,随意增派各种名目的苛捐杂税,仅其中一次就多收了三十万贯.他把搜刮来的钱财,大量贿赂京官,谋取私利.他的吏治手段非常残忍,并且随意杀害百姓.在他任湖南路转运使时,百姓闻风逃散,纷纷躲藏到深山密林的洞穴里,逃避迫害.老百姓对他恨之入骨,可是他受到朝廷宠信,官运亨通,甚至升到淮南转运使的高职.包拯为民请命,七次上书朝廷罢免王逵,有一次他在皇帝面前慷慨激昂,力陈利害,甚至无意之间把唾沫喷到了皇帝的脸上.在包拯的不断弹劾下,王逵终于被罢免了.
  编辑本段执法如山
  嘉佑二年(1057年),包拯被授以重任,出任北宋都城开封的知府.开封知府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职务,以往一般都是由亲王、大臣兼任.历来京官难当,一是皇权可以随便干预地方事务,二是皇亲国戚都聚集在这里,仗势欺人,无理可讲. 在北宋政权存在的一百多年间,出任开封知府的竟有一百八十多人,平均每个知府的任期只有半年多.包拯在开封知府的任期内,秉公理政,铁面无私,虽然得罪了不少皇亲国戚,但是因为他行得正、坐得直,谁也拿他没有办法.
  编辑本段重惩贿赂
  沈括的《梦溪笔谈》里,记载了一个包公任开封知府时的判案故事:有个犯人过堂时,应受杖脊(用木棍打屁股).他想逃避皮肉之苦,花钱买通了一个府吏.那个府吏说:「我是在知府面前记录供词的.你见到知府时,只管大声喊叫.」到了那天,犯人被带到包拯面前,果然大声喊冤起来.那个受了贿赂的府吏说:「这个犯人不知好歹,受过杖脊就可以出去了,还大叫大喊什么?」包拯看了一眼,立刻看出了破绽.他把那犯人放走,叫手下把府吏拿住,一审之下,府吏供出真相.包公判他代替那个犯人承受杖脊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