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之后,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实行了那些制度?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4 05:51:48
新中国成立之后,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实行了那些制度?

新中国成立之后,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实行了那些制度?
新中国成立之后,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实行了那些制度?

新中国成立之后,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实行了那些制度?
新中国成立不久,1953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规模空前的普选,人民通过选举自己的代表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自下而上地逐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建立.此前经过全国人民广泛讨论并在这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把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的政体制度,确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并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颁布施行,使中国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有了可靠的制度保障和宪法依据.到1956年,中国绝大多数地区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